宣布完成立“海勇”及其主官,又發布了第二道營主令。
“成立鄉勇團,團分三聯,聯分三隊。全團加團直屬隊共十隊,員額千人。”
“任命蕭北為團長,光夏為團監,武巖為策劃長,穆封為團副……”
四個團部軍官,蕭北是契丹人,光夏是女真人,武巖和穆封都是漢人。
兩百老鄉勇,全部任用為各級軍官和兵長,最差的也當了什副。
李洛這次從海東帶回了三百人,除了一百親衛外,還有兩百是從女真移民中招募的老兵。
加上留守的兩百老鄉勇,和剛到的九百新鄉勇,如今李家塢堡聚集了一千四百兵。
就算去掉一百親衛私兵,也還有一千三百人。也就是說,他超編了一百人。
他如今負責四個鄉的鄉民編練之責,按照高麗官法,四個鄉的鄉勇滿編是一千二百人。
按照高麗制度,哪怕“保勝精勇軍”(鄉勇)都不可超編,否則……就是謀反!
元廷修訂后的《大札撒》(元律)同樣規定,各級軍將所統兵額俱有定數,擅自擴編以謀逆論處。
真要較真起來,李洛已經算是“謀反”了。
不過,新兵都是在塢堡內封閉式訓練,僅僅超編百人而已,只要沒有上官突然來點驗兵數,當然沒事。
塢堡外院雖然不小,但最多也只能容納千人訓練。
所以李洛決定,把三百海勇直接放在船上訓練,順便看守海船。
剩下千人,剛好外院放的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