莊園門口,沈千奴坐在馬背上,逆著光,彎腰朝宋和錦伸出手。
他的手掌纖長細瘦,勻稱有肉,形態(tài)優(yōu)美,比例比女子的更為好看。
然而當宋和錦把自己的手放上去以后,才發(fā)現(xiàn)沈千奴的手掌很大,能把自己的整個掌心包裹進去。
沈千奴的手掌干燥而溫潤,抓握給人一種彈性和力道,不僅沒有帶來疼痛不適,反而給予被握人一種力量所帶來的安全感。
這大概就是前世他的女同事們所說的男友力?
宋和錦不著邊際的暗忖著。
郭子銘在一旁十分失落,目送著高頭大馬上的沈千奴兩人漸行漸遠,羨慕不已。
高大威回了城,沈千奴帶東家宋和錦去參加紅葉姑娘的婚宴,他便只能留下來,守著莊園。
唉!悔不當初。他為什么要自告奮勇跟著東家出城來莊園呢?若是當初他留在城里管著書坊,現(xiàn)在他也能沾沾東家的喜氣,去謝家喝酒吃肉了。
說不定,還能借機認識些達官貴人,在貴人面前露露臉,這些人脈說不準日后什么時候就用上了呢!
再不濟,結(jié)識一兩個酒肉朋友,休假回城里的時候,還能結(jié)伴去喝喝花酒什么的。
沈千奴一大早從城里出發(fā),能如此迅速趕到莊園,主要是他之前在京城周圍城鎮(zhèn)搜羅豬只的時候,為了方便每日進出城門,買了一匹好馬。
宋和錦不會騎馬,與沈千奴共乘一匹,剛開始有些尷尬,但想想兩人都是男人,索性就放飛自我了,有些抑制不住興奮地扯著韁繩,試探喊道:“駕!駕?駕!?”
沈千奴哭笑不得,連忙奪過繩子,放松幾寸:“東家,這馬慣熟這條路,不用驅(qū)趕也能自己識途走回去,紅葉的婚宴吉時在午時,我們現(xiàn)在出發(fā),時間綽綽有余。你這般用力扯著,馬兒得奔跑起來了。”
宋和錦一聽,原本高昂的聲音有些悶:“我知道。”
沈千奴暗嘆一聲,連忙轉(zhuǎn)移話題:“東家,我有不少舊部,都是從戰(zhàn)場上退下來的老兵,雖身體傷殘,但總歸是見過血的,你要打造一支屬于自己的部曲,可把他們聘過來做教頭,只需市上一半價錢,最是劃算不過,若你同意,我便讓魏威去把他們找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