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兇手為什么要留下這個符號呢?難道是在挑釁警方?可是這個符號也沒有什么威脅性啊?”
林森說道:“這可能是他的犯罪標記。很多罪犯,尤其是連環殺手,他們喜歡在命案現場留下獨屬于自己的標志?!?br/>
犯罪標記是指罪犯在作案的過程中留下的獨特而具有個性化的行為,這些行為并不是出于完成犯罪的需要,而是為了滿足其內心特殊的需求。這也是串聯連環殺人案的重要證據。
方睿道:“林森,你懷疑他還會再次作案?”
“是的。我們沒辦法用常規的刑偵邏輯去分析他的犯罪行為和犯罪動機,那么他很大概率可能是基于自己的犯罪妄想進行犯罪的,這種妄想通常沒有邏輯性和現實性,所以我們會發現他的行為很混亂?!?br/>
方睿他們調查了那條公路上的來往車輛,但因為車流量巨大,目前沒有發現有用的線索。
方睿和小張又去走訪了案發地附近的加油站。
這家加油站距離發現尸體的花壇大概有1200多米,方睿先是問加油站的負責人要到了門口的監控錄像,然后開始詢問員工。
“9月14日和15日期間,你們在這附近有看到異常車輛嗎?”方睿問道。
環衛工人報案的時間是9月15日上午。
其中一個戴著眼鏡的男員工說道:“什么樣的車算是異常車輛?超速算嗎?違規掉頭算嗎?這附近沒有違章拍照,所以經常有車輛違反交規。”
“算!你把車牌號或者車的特征告訴我。”
“我已經在交管APP上舉報了,”他打開手機軟件,給方睿和小張看了他的舉報記錄,“就是這幾輛車。”
這位員工的父親是車禍去世的,肇事司機醉駕撞死了他爸爸,所以他非常痛恨別人違規駕駛。
小張記錄下他說的那幾輛車的型號和車牌號。
“這兩天,你們有沒有看到過有車停在這附近的路邊?”